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14681ca7-b429-47bc-b46c-4a5683ed474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4681ca7-b429-47bc-b46c-4a5683ed4741 | ||
建设规模: | 二期项目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日,年处理29.2万吨生活垃圾。14681ca7-b429-47bc-b46c-4a5683ed474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6-02 16: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0871-67336813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平溪 |
办公电话: | 0871-68017330-8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田恩泽 |
办公电话: | 0871-68303085 | 移动电话: | 18314517069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220511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6-1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6-28 10: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8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自然循环单锅筒余热锅炉,配套1台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飞灰养护车间、净水站、综合水泵房等附属设施。年处理生活垃圾约29.2万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沙井社区沙井村獐子沟,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承担过一项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1和2必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 EPC总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1和2必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和提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符合: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为专职,劳务员可为兼任,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8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承担过一项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1和2必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或500t/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 EPC总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1和2必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主要情况及招标文件业绩要素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涉及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0其他: 3.10.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0.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0.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10.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6-28 10: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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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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