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中心孤岛采油厂原育英公司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新能源开发中心孤岛采油厂原育英公司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已由中国石油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胜油局发批字〔 2022 〕 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新能源开发中心孤岛采油厂原育英公司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2.2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5675954.93 元(不含税)。
2.4 标段招标范围:新能源开发中心孤岛采油厂原育英公司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2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3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4 )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2017 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安装工程或新能源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50 万元)业绩;
( 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7 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安装工程或新能源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50 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2 年 6 月 7 日 09: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3 日 09:00 。
( 3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27 日 15:00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27 日 15:00 。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 ;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169 号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李岩 ;
电话: 0546-8710707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169 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徐文 ;
电话: 0546-8767126 ;
电子邮箱: 。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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