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中小河流微水发电工程(一期),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420582-04-01-1044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水投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当阳市中小河流微水发电工程(一期)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
2.2项目概况:新建微水发电站50座,共装设机组52台,总装机容量5920KW,其中最大单机容量500KW,最小单机容量5KW。电站均利用现有拦河坝、水闸等挡水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进水口、引水管道、发电厂房和机组、出口消力池等配套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当阳市中小河流微水发电工程(一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至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
2.6工期控制目标: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期要求。
2.7质量控制目标: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质量要求。
2.8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水工建筑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单位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④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⑤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提供拟派以上人员近6个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水投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联系人:孔祥钰
联系电话:0717-32269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田晓娟
联系电话:1887252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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