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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 2022-10-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武装部
行政区域鹤山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3: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预算金额¥9.7995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80966053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武装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鹤山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先生13380966053
代理机构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15625158035
附件:
附件1附件1.doc

项目概况

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申请人线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VGBRNG-G1002

项目名称: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995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995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工期: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B.2019-2021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的证明材料,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F.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处于军队采购网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资格。(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申请人线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购买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以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收 款 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账 号:63297345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

(3)网络购买采购文件:将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并将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到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收件人曾先生,电话15625158035,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①邮件主题格式:“某部发电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465184125@qq.com。

③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⑤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附件1《保密承诺书》;(5)购买采购文件转账凭证。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6251580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武装部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

联系方式:胡先生13380966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1栋19楼1908

联系方式:曾先生1562515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33809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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