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东南一期土地储备项目1104-612西侧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中冶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发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东南一期土地储备项目1104-612西侧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总占地17102.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686.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886.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800平米,单体建筑8个,最大单体建筑约10602.64平方米。
2.2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至1104-612东侧地块西边界,西至规划三岔河村东一路,南至规划三岔河村北五街,北至规划东坝大街。
2.3计划工期:该专业承包工程绝对工期不超60日历天,该工期包括光伏系统深化设计、前期报装、设备供货与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取证、并网发电完成等全部时间,施工过程根据总承包方施工计划做合理安排,具体进场时间实际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按时进场和绝对工期时间。发包人有权在约定工期或剩余工期 20%的范围以内要求加快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均须无条件满足。
2.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各专业施工蓝图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小区光伏发电系统的深化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并能通过项目当地政府、电力部门审核并具备实际安装条件。建设本项目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的全部安装内容(原电力系统并网接驳点至屋面光伏设备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垂直运输、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并网验收等工作,工程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及其建设或在原有建筑物上增设的工程场所,工程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安装场地、配电开关室、监控室等:负责提供人员培训,光伏发电体系全周期(含质保期)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维修售后等服务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投标报价上限: 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是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不作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需先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准入为该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供应商”,办理注册准入手续时“准入单位”选择“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准入单位编码:201315),办理注册准入的要求详见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服务中心中的“注册指南”(已注册准入的单位略过此步操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线上报名且已缴纳标书工本费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 ec.minmetals.com.cn/)在投标开始时间之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澄清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调整,见本平台澄清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9时30分。(如有调整,见本平台澄清公告)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 ec.minmetals.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冶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10-645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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