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二期风光一体化项目风电部分(50MW)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70)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二期风光一体化项目风电部分(50MW)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左权拟规划开发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拟建本期风电工程装机容量为50MW。
范围:投标人负责风电场所有勘察设计工作(不含送出工程)。负责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上述两阶段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二期风电部分接入一期升压站所需的配套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平台、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变电所场地平整、消防及及其他工程,配合主体编制单位关于环保与水保工程、能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等文件编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并在集团公司备案完成,招标人向投标方发出正式通知后合同生效,否则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结果未能生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国内3项50MW及以上陆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勘察或设计内容及容量、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总)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023年2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0点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商务) 许先生(技术)
电 话:0354-6242122(商务)15110610991(技术)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 860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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