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间房车辆段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EPC)监理
询比邀请书
项目编号:ZHXNY-2022001
致: (各询比申请人)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间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EPC)监理,询比人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服务内容:
对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间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对监理标段内全部工程的设计管理、设备采购管理、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监督、验收管理、信息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对包括质量保修期在内的全部工作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具体包括: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缺陷责任期处理等。
三、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5MW(含)及以上的光伏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
4.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机电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装机容量5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参与本项目的询比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次询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四、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将下列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hxnyyxgs@163.com)(电话通知询比人)即可获取询比文件。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邀请书回执;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2楼0211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询 比 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2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2198
七、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471-29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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