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配电室和增容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配电室和增容配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1〕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配电室59.94平方米,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414975.5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配电室和增容配电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kv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414975.5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和顺利送电交付使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5)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3日 08:30:00至2022年9月1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子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
地址:南靖县靖城镇319国道86公里处,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59775400,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南星村606-11号2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461304020@qq.com
电话:18006066768、18050678600,传真:/
联系人: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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