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__招标代理比选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招标代理比选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7374964110 | |||||
比选时间 | 2022年09月01日09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6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4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高霞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造价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证 | CY51010020090760 |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成都腾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6要求 |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3.6要求 | |||||||
四川鼎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1、3.3、3.6要求 | |||||||
四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6要求 |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6要求 | |||||||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3.6要求 |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要求 |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6要求 |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3.6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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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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