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经开区厂房屋顶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次)
定远县经开区厂房屋顶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县经开区厂房屋顶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2-036 |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国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幸福东路教体局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工、0550-48882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杜超、15395165978 杨文杰、1303300103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3月2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 | ||
投标价(元) | 27802620.6 |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 | 吴建杰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9202003700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云峰 | |
证书名称 | 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DF164500148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杨松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522020202100394 | ||
工期(日历天) | 9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二期标准化厂房 EPC 项目分布式屋面光伏及 35KV 变电站工程; 2.安徽公司池州电厂贵航特钢一期 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工程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45196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地址: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 监督股 ,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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